日前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中,提出了2016年全市400个村“煤改清洁能源”的承诺,400个村改造任务分解:其中:朝阳区11个、海淀区18个、丰台区18个、门头沟区16个、房山区41个、通州区124个、顺义区18个、昌平区15个、大兴区45个、平谷区11个、怀柔区27个、密云区30个、延庆区26个。
首先,负责统筹推进这项工作的市农委表示,为了确保2016改造村采暖季顺利取暖,这次改造的最后期限是确保11月15日前住户能够顺利取暖。改造方案据此倒排工期。
其次,市政府要求,对实施“煤改清洁能源”村庄以外的所有村庄,今年要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,由市、区环保、工商、交通等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监督,打击劣质燃煤的销售、运输及污染排放等行为。
另外,设施农业、畜禽舍“煤改清洁能源”改造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开展。市农业局将会同市财政、发改等部门研究全市设施农业名录及畜禽养殖舍名录,明确改造试点,提出改造技术路线、标准及扶持政策,5月底前完成改造设计,6月至10月完成施工,确保入冬后清洁取暖。